日前,
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人民银行、
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《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
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》
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
(点击图片可查看原文)
一、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,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,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。
二、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,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,可延期1年偿还,按照有关规定,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,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,风险分类暂不下调。
三、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,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。
据央视新闻4月22日报道,
国家开发银行、中国银行、中国农业银行
等多家银行
将对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
(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)
实行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。
国家开发银行公告,将自动免除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,无须贷款学生申请。对于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,需要申请延期偿还的学生,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,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请。延期贷款不计罚息、不收复利。
银行提醒,延期偿还的本金仍将按照原合同约定正常计收利息(按照《通知》要求予以免息的部分除外),并非不产生任何利息。也就是说,如果贷款学生今年申请了延期偿还本金,今年原本需要偿还的贷款本金、利息都不用还,但总贷款期限不变,今年应还本金将递延至明年及以后,明年应还本金将增加,应付利息将比不办理延期的情况要提高。因此,贷款学生需要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申请本金延期偿还。
此外,
多家银行还提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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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不会以免息和延期还本为由,附加不合理条件、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,如收到这类邮件、电话或短信,千万不要轻信,以免蒙受损失。如果有疑问,可拨打相应银行的服务热线进行咨询。
转给需要的学生朋友!
综合自观海新闻客户端、财政部网站、央视新闻客户端
来源:青岛日报